可曾想过
一种新的犯罪手段
通过识别物流面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正在悄无声息地蔓延
这不是一场游戏
而是一场真实的网络安全战
案件经过
当前网络黑灰产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持续不断地对网络诈骗、黄赌毒等下游犯罪输血供氧,打击形势依然严峻。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众多网络平台推出了虚拟号、隐私号物流面单,以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近期,福建泉州网安部门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分子伙同他人大量窃取网购平台的快递物流面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牟取不当利益。
民警调查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潘某斌作为中间商,通过网络联系“上线”将其提供的非明文面单信息进行“破解”,共获取了买家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出售给商户或中介,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
目前潘某斌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网警提示
此类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也破坏了网络经济的正常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商家和消费者:
1、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非法获取或交易公民个人信息。
2、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使用正规渠道进行网络交易。
3、一旦发现此类犯罪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环境。
警民携手合作
共同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
保护人民群众信息安全
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素材 | 福建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