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铁集团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此举旨在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满足广大旅客便利取得电子发票的需求。
对于旅客来说,最大的改变是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或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使出行更加便捷。对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以基于电子发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
公告指出,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获取电子发票并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可以将电子发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为了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在过渡期内,旅客仍可使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认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具有“一站式”发票服务的特点,极大地方便了旅客和单位。这将减少纸质发票管理的繁琐环节,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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