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县城管局原副局长受审,60余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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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我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的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旷某声泪俱下,万分悔恨。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8月23日上午,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衡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原副局长旷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衡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法委、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县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共计60余人全程参与旁听。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旷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虚开发票平账、虚增工程量等方式侵吞或骗取公共财物共计18.5486万元;为他人在项目建设、承揽项目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16万元,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5万元,受贿金额达33.16万元,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贪污、受贿犯罪事实及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还原了被告人旷某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跨“底线”、越“红线”的破纪违法犯罪历程。被告人旷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庭审旁听活动,真切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深受触动和警醒。今后将以案为鉴,把“案中人”违法犯罪的深刻教训转化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切实做到谨言慎行、慎独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