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网络传销的面纱:防范与识别指南

来源:六安市叶集区金利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传销的手法也在不断更新和变化。它们可能以各种看似合法的商业模式出现,比如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推广所谓的“快速致富”计划,或者以“网络营销”的名义进行隐蔽的传销活动。

这些活动通常承诺高额回报,但实际上是利用新加入成员的资金支付早期成员的收益,形成一个不稳定的金字塔结构。

网络传销似乎遥不可及,但实际上它就在我们身边,随时都可能影响我们的生活。网络传销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如何辨别网络传销至关重要!网络传销的常见手段有哪些,如何识别和防范?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了解传销

8月20日晚,在国内有关部门、我驻泰国使馆和泰国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特大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泰国成功引渡回国。

此案系1999年中泰引渡条约生效后,中国从泰国引渡的首名经济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首的MBI集团通过发行虚拟数字货币的方式,要求参加者缴纳700元至24.5万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获得平台会员资格,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发展会员数量、投入资金数量作为计酬方式或者返利依据,实施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该集团共发展会员一千余万人次,涉案资金超一千亿元人民币。

许多犯罪分子利用各种看似正规的营销手段作为掩饰,实则进行着传销活动。他们精心设计各种骗局,可能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甚至是慈善事业等名义,吸引人们参与其中。

例如,有的传销组织会以“消费返利”或“投资高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者购买产品或服务,或者缴纳一定的会费,然后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利益。他们还会利用社交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如朋友圈、微信群等,来扩大其传销网络,制造一种虚假的繁荣景象。

网络传销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它与传统的聚集式传销不同,网络传销主要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具有虚拟性、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点。

那普通人应该如何辨别传销和营销呢?其实我们要了解传销的本质。传销的本质是欺诈(致幻),传销的噱头是一夜暴富(画饼),传销的发展是不断变换噱头(必须),传销的主要特征是拉人头(人脉),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根本特点是传而不销或者真传假销。

常见手段

要警惕传销的陷阱,首先需要深入了解网络传销的常见伎俩和手段,因为它们可能以各种隐蔽的形式出现在我们周围。网络传销的手段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手段:

一、电子商务式:注册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活动。

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当事人从2017年4月开始,与淘宝公司合作,通过获得其平台应用数据接口(即API)以及从“淘宝联盟”采集商品信息至花生日记平台的权限,成为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的推广服务商,并赚取商品推广佣金。

当事人于2017年7月上线“花生日记”APP平台后,通过设定了“平台—运营商—各层级“超级会员”多层级佣金计提制度和缴纳99元会员升级费用的管理架构,要求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购买商品产生的佣金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谋取非法利益。即淘宝公司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后,当事人及其各级会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推广费用。

2017年7月28日-2018年1月15日期间,当事人共发展超级会员7247人,每人收取升级费用99元。截止至2018年9月25日,当事人发展了31530个运营商,21534555人会员,收取的会员消费佣金扣除合理支出后违法所得合计7542455元。

二、投资理财式:假借个人理财名义,以私募基金、发行原始股为幌子,骗取网民入会来获取高额利润。

某“Token”网络平台案

2018年初,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区块链为噱头,策划设立“某Token”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虚拟货币作为门槛费以获得增值服务,可利用平台“智能狗搬砖”技术在不同交易场所进行套利交易,并获得平台收益。

会员间按照推荐加入的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数额,由平台按照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三种方式进行返利,实际均是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为逃避打击,陈某等人于2019年1月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国外,并继续以“某Token”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经统计,“某Token”网络平台注册会员账号超260万个,层级达3293层,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泰达币、柚子币等各类虚拟货币超900万枚。

三、网络游戏式:利用在线游戏作为幌子,设置不同层级的会员体系,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收益。

“生态农场”游戏传销案

2020年初,被告人周某和江某在互联网上玩“葡萄园”“炼丹师”游戏时,发现该类游戏可以赚钱,于是二人商议开发类似游戏牟利。

2020年3月6日,他们找到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另案处理)开发类似游戏,并与张某签订了“生态农场软件开发合同”,由张某制作“生态农场”游戏,并于2020年3月17日正式上线运行。三人约定“生态农场”游戏利润周某占70%、张某占30%,由江某负责以向周某、张某游戏账户投放虚拟鱼的方式进行分配。

截至2020年5月9日,该游戏共注册会员账号43316个,其中有效会员账号32817个,会员总层级36层。被告人周某玩游戏发现“生财之道”,自行开发游戏“生态农场”销售“鱼苗”,从上线到案发不到两个月时间,平台收益累计4566万余元,累计订单总额4.49亿余元。

四、慈善互助式:以慈善或互助名义,进行资金的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通常伴随着高额回报的承诺。

“善心汇”传销案

2013年5月,被告人张某注册成立深圳市善某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善某汇”)。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张某伙同查某、宋某等人,开发了“善某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并上线运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开展传销活动,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大肆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某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

经统计,“善某汇”在全国共计吸纳会员598万余人,层级达75层,张某非法获利25亿余元。

如何防范

首先,识别传销的三大特征——是否需要交纳入门费、是否需要发展下线、以及是否存在复式计酬机制。

其次,甄别网络上的信息,拒绝诱惑。对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简单操作、零风险的投资项目保持警惕,这些往往是传销组织常用的手段,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快速致富、高额回报的承诺,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参与传销活动。

最后,如果不幸落入网络传销的陷阱,立即停止参与其任何活动,避免进一步的风险和损失。保留所有与传销活动有关的通信记录、转账凭证、宣传材料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举报和法律行动至关重要。然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网络传销活动,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

结语

在面对传销这种非法且极具破坏性的活动时,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阅读至此,我们了解到了传销的多种面貌以及它们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潜在危害。法律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打击传销的有力武器,而我们每个人的警觉和行动则是构筑社会防线的关键一环。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辨识能力,对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保持警惕和抵制。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普及相关知识,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和谐的社会环境。当发现传销线索时,应勇于站出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用法律的力量捍卫我们的权利和安全。

记住,远离传销,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更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让我们携手并进,为建设一个没有传销的社会而共同努力。

编辑:众众

审核:邱邱

法律审核:小元律师